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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立院三讀警械條例 4種危急情境警員可逕行開槍][YAHOO即時新聞][2022-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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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0l0e0x0
時間:
2022-9-30 04:30 PM
標題:
[立院三讀警械條例 4種危急情境警員可逕行開槍][YAHOO即時新聞][2022-09-30]
[attach]137749239[/attach]立法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警械使用條例部分條文,明定警員面臨嫌犯持有致命性武器或攻擊意圖等4種情境,若認將危及自身生命身體,得使用槍械逕行射擊。(檔案照)
台南殺警案引發外界討論警械使用條例修法進程,並加速立法院討論,朝野黨團昨天達成共識,立法院會今天下午三讀通過修正警械使用條例。
雖然現行條文明定警員面臨生命、身體危害時得使用槍械,但開槍時機長期困擾基層員警。提案說明指出,為了使警察人員執行職務遇有急迫情況時,能依法使用槍械,參酌「聯合國執法人員使用武力和槍械的基本原則」,明定警察人員執行職務時,主觀上認為犯罪嫌疑人有特定行為,不即時制止將危及警察或他人生命或身體安全時,得不經鳴槍警告,使用槍械逕行射擊。
三讀通過條文明定,警械包含警棍、警刀、槍械及其他武器,警察人員使用警械應著制服或出示警徽或執行職務證明文件,但情況急迫時不在此限。警察人員執行職務時,認為犯罪嫌疑人將危及其自身或他人生命、身體時,得使用槍械逕行射擊。
此外,三讀通過條文也明確定義4種警員得開槍的情境,包含嫌犯以致命性武器、危險物品或交通工具等攻擊、傷害、挾持、脅迫警察人員或他人時;有事實足認嫌犯持有致命性武器或危險物品意圖攻擊警察人員或他人時;嫌犯意圖奪取警察人員配槍或其他可能致人傷亡之裝備時;其他危害警察人員或他人生命或身體,情況急迫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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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修法的速度可真是快的啊!
一個月的時間就快速通過三讀了!
唉!!
如果立法院能永遠抱持這樣的效率就好了!
作者:
kingnai
時間:
2022-9-30 05:42 PM
4種危急情境警員可逕行開槍;算了吧,還是噴辣椒水 電擊槍省掉極大的麻煩. 那些法律是供著用的!!!
作者:
aa0975707559
時間:
2022-9-30 06:00 PM
這麼快速也不知已經死多少條警察命了阿
作者:
F8848D5D
時間:
2022-9-30 06:57 PM
全球幾千年來,全人類千億多人類沒幾個願意當個有點人樣良知的人
遵循生命本質全都在偷拐搶騙燒殺掠奪活到現代
規矩設再多再好也是白紙黑字教化不了全人類
得死些人廣大傳播權貴才知該做事
可惜全人類還沒點人性良知沒皮沒臉活著
作者:
金凱杜
時間:
2022-9-30 10:12 PM
路上警察拿電擊槍就好啦 有報案的配真槍啊
作者:
twpointtw
時間:
2022-9-30 10:21 PM
執法者本來就應該有開槍的權限.....
只是在開槍前,還請多想一下,真的有必要開嗎?該嫌疑犯真的有必要開槍才有辦法制服嗎?
作者:
330033
時間:
2022-9-30 11:05 PM
哈哈,立法院就算立法,判刑的也是法官判,法官認為不行開槍,立再多法也沒用,請不要搞笑了
作者:
nitrogen07
時間:
2022-9-30 11:10 PM
開槍說不定還是要有寫不完的報告
而且不要小看嫌犯家屬和恐龍法官的離譜程度
作者:
r8397110
時間:
2022-10-1 02:06 AM
等等,突然想起之前一個新聞,用這法律能適用嗎?
那則新聞是[賓士拒檢逃竄]
有駕駛開車拒檢逃逸,衝的好幾個紅綠燈,一路上警方一共開了三槍,結果子彈打中乘客腦袋死亡
這符不符合這[4種危急情境]呀?
作者:
tomlee0326
時間:
2022-10-1 02:37 AM
每次都市當發生事情才會做修正,這不過是下下人之作法
作者:
zogol
時間:
2022-10-1 08:54 AM
開了槍一樣被告,誰理你啊…
作者:
purify
時間:
2022-10-1 09:54 AM
不是啊!! 准許開槍還是要寫一堆報告啊...
白痴的報告制才是把公務人員變廢的制度
作者:
salone1001
時間:
2022-10-1 10:02 AM
早該如此,偏偏要等到死人了才要立法,之前都幹什麼去了
作者:
f98iou1982
時間:
2022-10-1 09:24 PM
選舉到了~~速度當然要快阿~~這可是政績之一呢
作者:
cgh1478
時間:
2022-10-1 10:47 PM
本帖最後由 cgh1478 於 2022-10-1 10:49 PM 編輯
可惜...
如果能改成對政客開槍多好,
這樣子,台灣就乾淨了。老百姓也不會繼續受苦。
作者:
is8476
時間:
2022-10-1 11:29 PM
這也是一種進步啦
而立法後,警察敢不敢變的用槍了
還必須要有勇者來試了
作者:
62calvin
時間:
2022-10-2 06:46 AM
哈哈!15樓說的好啊!能對說幹話的開槍最好!
作者:
heartmap
時間:
2022-10-2 11:14 AM
有沒有法律規範用槍時機是一回事...
法官認不認同是另外一件事...
家屬告不告又是另外一回事...
重點是...只要開了槍.傷了人或死了人...就有人跳出來要你負責...
最後..官大要不要壓死你..又是水深的一件事...
作者:
天下第一站
時間:
2022-10-2 11:50 AM
遇到危急時刻,就是希望警察能大膽用槍。
作者:
bluesuperpt
時間:
2022-10-2 12:01 PM
希望能慢慢保護警察安全
其實不要有這麼多刁民
平常都不管
出事就我兒子很乖就好
作者:
right9460
時間:
2022-10-3 12:07 AM
台灣法律修改真的都是建立在人命之上...
作者:
GIMY921680
時間:
2022-10-3 02:29 PM
記得對身體開下去 不要又是瞄手腳 等你瞄完 你已經掛了
作者:
west0915
時間:
2022-10-3 10:36 PM
三讀通過條文也明確定義4種警員得開槍的情境,包含嫌犯以致命性武器、危險物品或交通工具等攻擊、傷害、挾持、脅迫警察人員或他人時;有事實足認嫌犯持有致命性武器或危險物品意圖攻擊警察人員或他人時;嫌犯意圖奪取警察人員配槍或其他可能致人傷亡之裝備時;其他危害警察人員或他人生命或身體,情況急迫時。
作者:
zeus0915
時間:
2022-10-3 10:37 PM
支持在適當的時機使用武器,不要在鵰別人開一槍要寫多少報告
作者:
ddrqooqoo
時間:
2022-10-3 11:32 PM
主觀意識 ???
看不爽 先開先贏的概念 !!!
作者:
liapapayyy
時間:
2022-10-3 11:41 PM
看來年底選舉要到了.再沒做為就沒有綠色的地盤了
作者:
cekcek2011
時間:
2022-10-4 02:06 AM
又是這種修......何謂致命性武器、何謂危險物品 ?
然後一定每次都會被申訴執法過當,然後又是基層警員負責
的確是有放寬執法標準,但是不意外的還是很大一塊灰色地帶,是等著被罵幾次以後還可以再假裝做事修一次嗎
作者:
4562164
時間:
2022-10-4 02:28 AM
早該過關了,最近台灣神經病越來越多,也超多人有槍
我都懷疑台灣剩下我沒有了
希望不要再有好警察犧牲了
作者:
a0l0e0x0
時間:
2022-10-4 10:27 AM
cekcek2011 發表於 2022-10-4 02:06 AM
又是這種修......何謂致命性武器、何謂危險物品 ?
然後一定每次都會被申訴執法過當,然後又是基層警員負責
...
立法院的修法品質,毫無意外!不這麼幹,立法委員還能有工作嗎?呵呵~~
作者:
櫻井由依
時間:
2022-10-4 08:00 PM
有時候適度的開放警員使用槍械不但能保護警員身命安全也能有效遏制犯罪者
作者:
tsehwu
時間:
2022-10-6 10:43 AM
本帖最後由 tsehwu 於 2022-10-6 10:44 AM 編輯
早該如此!為什麼有人會反對呢?就算在美國,對於善良的人,警察都很樂意幫忙,在美國曾親身經歷因飛機晚到,當開車抵達旅館已經凌晨兩點多,因飢腸轆轆又開車出門找吃的,因為路不熟有開得慢被警察攔下,警察問我在做甚麼?我說找吃的,秀出旅館的門卡和護照後,他回到警車拿了個牛肉堡給我,告訴我這區這時間沒有吃的了,還導引送我回旅館,看我停好車才離開,真是太感動了!但是,對前科累累的黑道,當然是要全力壓制,不然等死嗎?
作者:
U艇艦長
時間:
2022-10-6 02:37 PM
就說修法沒用了...只是為了選舉 拿修法來說有做事而已...
警察有在嚴格訓練射擊嗎?出勤時都有配槍嗎?有待足夠的實彈嗎?打傷打死人政府會協助處理嗎?...這些都沒有 光修法有甚麼用???
作者:
again9898
時間:
2022-10-7 08:38 AM
早該這樣子了 都不知道犧牲多少條寶貴的性命了
作者:
jchgeorge
時間:
2022-10-7 09:32 AM
蔡英文(2022 6 2日)國產紅隼近程反裝甲火箭扛上肩 起初握反炮口朝後,後將炮口對人。
[attach]137775431[/attach]
作者:
GIMY921680
時間:
2022-10-7 09:45 AM
雖然不抱任何能改善治安的期待
但真心希望能夠直接在現場就打掉
進入司法體系 又是仍有教化之可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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