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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馬臉書投票日助選 中選會:已屬違法] [自由時報] [2012年4月9日] [打印本頁]

作者: 風之金鈴    時間: 2012-4-9 11:45 PM     標題: [馬臉書投票日助選 中選會:已屬違法] [自由時報] [2012年4月9日]

本帖最後由 風之金鈴 於 2012-4-9 11:51 PM 編輯

【新聞主題】馬臉書投票日助選 中選會:已屬違法
【新聞來源】自由時報
【新聞時間】2012年4月9日【20:25】
【新聞內容】
[attach]73653043[/attach]

〔本報訊〕今(9)日民進黨立委陳其邁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出示「台灣加油讚」臉書頁面,公開質疑總統馬英九競選連任的「台灣加油讚」臉書,竟在1月14日投票當天發出助選訊息,有帶頭違法疑慮,要求中選會查辦。中選會副主委劉義周答詢時明確回應,「台灣加油讚」臉書上面的助選行為「已屬違法」,一定會進行查辦。

 馬英九「台灣加油讚」臉書,在今年1月14日總統大選投票日當天,以轉貼新聞的方式,在臉書上公開張貼訊息「投票給馬英九,不是投票給馬英九個人,而是投給平安、幸福、公義…,請大家集中選票,投給二號;投給二號,票票有效。」

 這段訊息被陳其邁質疑,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56條第2款「政黨及任何人,不得於投票日從事競選或助選活動」之相關規定,且該臉書粉絲人數破21萬,該篇訊息共有1萬8123人按讚,還有385人轉載,明顯在選舉當天發揮助選效果。

 對於立委質疑馬英九「台灣加油讚」臉書帶頭違法,中選會副主委劉義周答詢說,如此透過網路散播助選訊息也屬違法,陳其邁得到中選會回應後,立刻在內政委員會向中選會檢舉,中選會已承諾查辦。


【個人評論】
真的很想說,馬總統,您究竟在搞什麼鬼?!
連中選會都已爆料,你的行為根本就已經牽涉違法了!
難道不知道什麼是公平競爭的定義嗎?!
說句實在話,您的行為真該好好讓人放大檢示一番!
憑什麼堂堂總統,居然可以為了爭勝
帶頭做一些違法的事!
只能說中選會查的好! 繼續追查,還給人民一個解釋
不要再想牽託別人什麼選輸不服輸
因為於理,您老人家根本就已先做違法的事了
想說服人民相信您,只能說,想都別想?!





補充內容 (2012-4-9 11:48 PM):
幸好陳其邁眼尖! 否則人民還真被你矇騙了過去不成?! 堂堂總統選舉當日,居然先做帶頭違法的事! 還真該請中選會好好的查清楚!

補充內容 (2012-4-9 11:49 PM):
正可謂,有圖例為證! 不容您總統狡賴! 轉移焦點?!

補充內容 (2012-4-11 01:56 AM):
更新資料來源:14樓層,事實般的鐵證如山! 只能說馬總統檢討吧!而不是轟您! 憑良心說!要轟您有用的話!您就不會繼續無視下去了...
作者: littlewooo    時間: 2012-4-9 11:5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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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ove19890711    時間: 2012-4-10 12:01 AM

所以呢?然後呢?
這根本沒事的啦
大不了被罰個幾塊錢  就過關了
台灣人對這種事情已經無所謂了
要不然怎還會被騙第2次
所以別期望中選會  會對馬區長有什麼嚴懲
因為一定重重提起  輕輕放下的
作者: steven_lu    時間: 2012-4-10 12:27 AM

早就是一場不公平的選舉了
馬政府是執政者,有工具不用是很難的事
現在萬物皆漲難道不是選前硬壓下來的結果嗎?
最近股巿跌深,除了證所稅外,難道不是選前硬護盤的結果?
要挑戰執政者本來就是不容易的事
2004年的連宋未嘗不是如此

作者: wuchi001    時間: 2012-4-10 12:39 A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星空漫舞    時間: 2012-4-10 12:56 AM

本帖最後由 星空漫舞 於 2012-4-10 12:57 AM 編輯

違法又如何,反正我是不相信法院敢辦啦,就算辦了也絕對又是雷聲大雨點小、高高拿起輕輕放下
作者: kiraice    時間: 2012-4-10 01:04 AM

本帖最後由 kiraice 於 2012-4-10 01:22 AM 編輯

咦? 那陳菊什麼時候法辦了?
不是 "抓到了" 到現在還是無罪
真正的抹黑戰是半夜趁著選舉日天還沒亮幹出來的
是自己人還是未來的主席所以不檢討當沒這回事

更別提原文的文章內提到的敘述是13日就寫在開頭
請先證明這不是馬13日說的
我也想一起質疑蔡英文跟李登輝抱一起的造勢晚會有沒有超過半夜跨到14日
另外我更在意的是這點

請問這內容涉及到什麼抹黑?
這很重要
可以讓鍵盤法官網路陪審團來定一下誰有罪誰沒罪

另外選舉日當天

扁子助選 義工跌死
2012年01月14日
蘋果日報標題

吼~~~抓到了

XD....
.

作者: richmizhen    時間: 2012-4-10 01:23 AM

本帖最後由 richmizhen 於 2012-4-10 01:24 AM 編輯

這最後肯定會沒事的,

五院都是馬的人,連司法也是,

叫屬下出來頂罪就可以,

或者司法輕輕罰錢了事.

作者: kiraice    時間: 2012-4-10 01:46 AM

本帖最後由 kiraice 於 2012-4-10 01:49 AM 編輯
richmizhen 發表於 2012-4-10 01:23 AM
這最後肯定會沒事的,

五院都是馬的人,連司法也是,

這應該是一審時候的判決書
可是二審被翻案了
竟然無罪
你看看
之後能多少理解一下陳其邁的內心世界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95年度選字第20號


(一)、被告高雄市選委會係本次市長選舉之選務主管機關,其本
應依據法令公正行使職權,且行使其監察事項遇有候選人
或其助選員或任何人違反選罷法規定時,應即時制止該違
反行為以避免誤導選民而影響其投票意向,然被告陳菊
其競選團隊之重要幹部即訴外人陳其邁、蕭裕正、管碧玲
等人在無事證可證明原告有賄選之情形下,竟為圖勝選之
目的,故意於法定競選活動截止後之95年12月8 日深夜11
時許,召開標題為「黃俊英賄選抓到了!!」之記者會而
共同指陳原告確有發放走路工之賄選情事,並公佈其剪接
之錄影帶,且將之交予參與該記者會之媒體,冀藉電視媒
體於投票日鎮日予以播放以達其競選之目的,且投票當日
上午
被告陳菊於投票時亦對媒體發言指陳原告賄選,其競
選團隊復在當日上午召開2 次記者會誣指此情,該3 次記
者會及被告陳菊所言,均係被告陳菊為競選市長選舉所為
之違法競選活動,且均足以嚴重影響本屆市長選舉人之視
聽及對原告之觀感
,被告高雄市選委會就此依法即應對被
告陳菊或其助選員上開違反選罷法之行為即時採行監察之
作為,詎其就被告陳菊陣營在8 日召開之上開記者會並未
執行任何監察工作,致該陣營人員食髓知味,翌日由訴外
人游錫‧陪同被告陳菊投票時即雙雙直接對媒體發言指稱
原告賄選,並公告當日上午將在其總部召開記者會以冀求
藉由電視媒體全天候大量立即之播送進而影響選民之投票
意向,而被告高雄市選委會監察小組委員雖於第2 次記者
會時到場,惟其卻未依法作出開單制止等法令上規定相關
監察義務作為之處置,使特定媒體依隨主管機關不予開單
制止之結論,公然大肆播放指稱原告賄選之標題、畫面、
跑馬燈,甚即直接製作談話性節目宣傳原告賄選之不實訊
息,致高雄市選舉人經由親綠電視媒體大量不實報導之影
響而改變其投票意向,進而嚴重影響本次選舉之投票率、
得票率及發票率,經依公信力民調公司所製作之選後民調
報告書推估,依其比例計算其中至少有1, 593位選舉人係
因被告陳菊違法召開記者會之行為改變其意向而投票予之
,而本次選舉2 人之得票相差僅為1,114 票,則因被告高
雄市選委會怠忽職責任意讓被告陳菊違法競選並因此藉由
媒體持續播放之行為所生影響,顯然已超越本次選舉之相
差票數而已影響選舉之結果,系爭選舉依法自應為無效;


========

所以大家知道為什麼會有今天這件事情了吧
我實在覺得很疑惑
之前總是有人在喊法院是國民黨開的
但是實際上根本不像這麼一回事
都這樣指證歷歷真正影響選舉公平大開民主倒車了了還不是一樣無罪 XD
.
作者: davidkawk    時間: 2012-4-10 01:53 AM

重點是中選會敢怎樣嗎??比較好奇....政府??哪來的政府
作者: eugenewang1    時間: 2012-4-10 03:21 AM

如何控制網友在網路上對支持候選人加油的行為?
是否選前停止臉書?
很明顯是不可能的事
這還有得吵哩
作者: 風之金鈴    時間: 2012-4-10 08:20 AM

只能說事實就事實啦
無法刻意扭曲什麼
抓到了,就是嚴懲不待
選後開票當日
還有民眾認為視為馬總統的選舉不公
就是輸不起?!
我看不是,是根本就是標準的不公平競爭
對於不公平競爭的人! 當選勝訴一詞
根本就不當,沒法通過的詞兒了
只能說689的選民真的很英明....(真心話)
沒能看的出其中的漏洞...
所以法令訂的在多,不具公信力
是為了讓自己的行為合理化的一項最合理的說法!
作者: e401228    時間: 2012-4-10 08:4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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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風之金鈴    時間: 2012-4-10 08:54 AM

本帖最後由 風之金鈴 於 2012-4-10 09:08 AM 編輯

[attach]73667078[/attach]
1/14選舉當天於馬英九競選連任辦公室官方網站「台灣加油讚」上,張貼「請大家集中選票,投給二號,投給二號,票票有效」等助選相關訊息,中選會認為已違選罷法。圖片來源:翻攝自臉書

以上的截圖來自於newtalk 新頭殼

------------------------------------------------
只能說newtalk的截取圖更犀利了
陳其邁表示,該網頁擁有21萬個粉絲,33,767多人在訊息上按讚,達成顯著的宣傳效果
看來這篇自由時報還報的少了
因為自由指出的是客觀上的數字1萬8123人在訊息上按讚噢
免得說自由給國民黨惡劣攻擊
已經算不錯的了...(個人看法)
因為沒將實體數據播報出來
只能靠我敢講真話的市井小民跳出來講話...
如果還能再繼續轟擊無辜媒體
行為就真的要好好檢討了! 因為鐵證如山
每家報的數據都會越來越趨於真相大白....


補充內容 (2012-4-10 08:57 AM):
NOWNEWS的新聞指出是3萬3767人在訊息上按讚 (傻眼中...)

補充內容 (2012-4-10 08:59 AM):
華視可是藍營的知名媒體噢,它報的數字是....3萬3767人在訊息上按讚 (連自家人都不給面子!)給你一個讚^^

補充內容 (2012-4-10 09:04 AM):
反而我最愛的一日一蘋果,沒有表態中...只說馬總統已涉臉書催票,恐違法...(中立不介入,明智之舉)^^
作者: sp0306    時間: 2012-4-10 10:26 AM

中選會:已屬違法


然後呢?
中選會要怎麼做?
既已違法,是當選無效?還是....................

開始裝聾作啞....

作者: iloy    時間: 2012-4-10 11:34 AM

已經選完了還能怎麼樣...
罰款而已~馬辦公室繳出來的錢還不就是國民黨黨產...
他們錢多沒在怕的~
作者: dsn    時間: 2012-4-10 12:00 PM

我看台灣的民主還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真正的民主...
作者: ideoched    時間: 2012-4-10 12:09 PM

事情都已經過那麼久了,木已成舟,多說也無意
現在真的要說的話,就是總統罷免
作者: Daniel333    時間: 2012-4-10 12:11 PM

難怪!民進黨會說選舉不公,國民黨利用各種管道做不當選舉。
作者: klaus0222    時間: 2012-4-10 12:18 PM

dsn 發表於 2012-4-10 12:00 PM
我看台灣的民主還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真正的民主...

有黨產在真正的民主真的還有很長的路要走,只能說知法犯法玩法的人通常都是那些懂法律的人!
作者: farjow    時間: 2012-4-10 01:06 PM

勝者為王
敗者為寇
法律你閃一邊去
法律會讓王者無罪啦
作者: casper97    時間: 2012-4-10 01:32 PM

難到有這事就能讓他下台嗎?
想來這事到最後也是不了了之,
到時候隨便找個人背鍋就行了。

作者: sp0306    時間: 2012-4-10 01:35 PM

風之金鈴 發表於 2012-4-10 08:54 AM
1/14選舉當天於馬英九競選連任辦公室官方網站「台灣加油讚」上,張貼「請大家集中選票,投給二號,投給二 ...
風之金鈴 說實在的~其實很怕! 但我覺得該給人民交待還是得交待! 只能說他自己太想當總統了...所以自己都可以帶頭違規! 哪能有這種事?! 真的很無言...  發表於 2 小時前


要它給人民交代,就像緣木求魚,不可能,重要的是中選會該要怎麼做.......
最怕的是--中選會什麼都不敢做!

作者: winson0618    時間: 2012-4-10 01:58 P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ZYX0410    時間: 2012-4-10 02:36 PM

如果違法,是否可以提起選舉無效,否則有人沒連任壓力開始在亂搞了
作者: 殺魔之神    時間: 2012-4-10 02:36 PM

只要這所謂的違法不是取消當選資格
那怎樣的懲處都只是象徵意義
沒有作用
作者: leoabcd    時間: 2012-4-10 04:0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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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mallbee1984    時間: 2012-4-10 06:40 PM

中選會副主委劉義周答詢說,如此透過網路散播助選訊息也屬違法,陳其邁得到中選會回應後,立刻在內政委員會向中選會檢舉,中選會已承諾查辦

然後呢?他都選上了你能怎樣?
難道要再來大選一次 別鬧拉

話說
他現在臉書的那些東西~~
現在看來格外的諷刺阿
不知道 他做到了哪些呢??
當初早知道就投廢票也比投他好
作者: moonsakray    時間: 2012-4-10 06:49 PM

哈哈
喜歡抓別的黨
這次被人家抓了
辦一下吧
別再放水了
作者: amuromk7    時間: 2012-4-10 07:07 PM

違法那要怎麼辦
馬總統都選上了
你能拿他怎樣
在搞當選無效的訴訟嗎
想也知道雷聲大雨點小
作者: zz123484    時間: 2012-4-10 07:13 PM

違法也不敢辦吧
最後一定不了了之
這就是政治黑暗面
現在馬權力在手
為所欲為天下無敵
沒正義可言

作者: 重劍殤    時間: 2012-4-10 07:19 PM

放心吧 一定是沒事情的
哪有可能會出哪個意外~
作者: ucoyx    時間: 2012-4-10 07:2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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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94081111    時間: 2012-4-10 07:33 PM

違法又怎樣?
520還不是一樣會上台      還是說花一點錢換人民痛苦的4年?
中選會根本沒再管
作者: spring34500    時間: 2012-4-11 01:4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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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男兒本色    時間: 2012-4-11 02:59 AM

現在報出能怎樣會判他當選無效嘛
人民日子還是要過只期待能有擔當多為人民著想
別只想挖人民的錢來貼補一些黑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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