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完整版本: 濫用搜救資資源的人該不該自己負擔搜救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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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ralisdead 發表於 2016-10-19 05:07 PM

不只是搜救費用
應該要賠搜救費用數倍以上的費用
畢竟搜救人員也是有危險的可能, 安家費是必要的!!!<div></div>

ksa49207 發表於 2016-10-20 01:20 AM

應該啊 !!!  
大多的情況都是可以避免的~~
但搜救人員卻還要冒著危險浪費這些資源、人力去救這些人
順利救到人也就算了
如果又發生其他得意外又要找誰負責呢??
對於這些人 不但需要他們負擔搜救費用 還應該再給予他們額外的逞罰 像是罰鍰之類的

laba326 發表於 2016-10-20 04:27 AM

身為專業救難隊的觀點,參與過許多場救援任務...
其實如版主所po的離譜情況算是少數,但近年來確實有比例升高的趨勢;
在面臨生命分秒必爭的緊急命令下,即使是擁有專業技能的救難人員也需承擔許多壓力。

一場救難救助行動所花費的費用,概分為人力、載具、輔助器械、通訊、維生相關與醫療用品等...
扣除醫療與維生用品乃為生命受威脅時的必要支持花費外,
建議其他相關費用都是可以按申報等級提報公支出百分比,
諸如大量出血、休克、嚴重內外傷或骨折、重度缺血等可提報公支100%外,
其他則建議可按症狀級別由公支固定比例,其他由需救助者自費。
ex:四肢骨折2處以上需自付20%,僅1處則為50~70%;
需縫合性外傷2處以上自付20%,僅1處則為50~70%;
中重度缺氧但未休克自付20%,一般缺氧則為70~80%;
長期糖尿病或高血壓等慢性病史並經診斷不適合進行相關活動者自付比例為1.5倍等等...
諸如此類,複數症狀可依判定表分為A級(自付額低於20%),B級(自付額20~40%)
C級(40~60%)、D級(60~80%)、以及無救助需要(全額自付)

生命無價,僅以此建議,希望能將救難人力物力確實使用在急需救助的人身上...
避免不斷浪費相關資源。...<div class='locked'><em>瀏覽完整內容,請先 <a href='member.php?mod=register'>註冊</a> 或 <a href='javascript:;' onclick="lsSubmit()">登入會員</a></em></div>

yaya.alice.1985 發表於 2016-10-20 02:02 PM

使用者付費很合理啊。
而且我覺得像氣候不佳強行登山,這種應該還要加罰款(比照臥軌自殺的條例)。
萬一造成搜救人員死傷,也要賠償(比照過失致死的條例)。

avsue 發表於 2017-7-21 04:36 AM

如果是突發狀況發生這可以接受,但是如果是明知道也許有危險發生的話,這就不應該了<br><br><br><br><br><div></div>

zxc25865820 發表於 2017-9-23 03:21 PM

腳破皮也叫直升機?這會不會太誇張?有這麼想搭?
颱風天還去爬山的也是腦子有洞!
這絕對要叫他們自己付費!什麼玩意兒啊!
憑什麼要我們幫他們幾個腦殘付錢?!

styleproud 發表於 2017-9-26 10:36 PM

現在越來越多人開始濫用這些資源  原本就因該要訂好規則就不會有這些濫用的情況發生

goodbyemy 發表於 2017-9-26 11:39 PM

當然要,如果是濫用的情況,憑什麼要全民為他買單
這樣只會讓他更大方使用吧
基本上這種人道德譴責是沒有用的,因為他們不痛不癢
就是要罰他們錢才會學到教訓

hhf05 發表於 2017-9-29 02:37 PM

本帖最後由 hhf05 於 2017-9-29 02:40 PM 編輯

非必需的救援,濫用者,最好能付全額,最少也不能低於八成,合乎救援標準的救援,至少也該付出三成,視情況考量,可全額減免。

像是懶得走,亂報救援的,或颱風天還故意跑去登山,結果動用救援的,最好能附上一些刑責,只少關上個幾天,才能嚇止濫用資源,萬一因為他們而出動直升機,結果剛好遇到隨時會死亡,必須馬上救援的情況,可能就害死真正需要救援的人了,更別說,救援團隊本身出勤就存在一些危險性,運氣不好,可能就有去無回了。

像是只是無法走動的,那算是免強符合標準,那最好也要付個五成,若是重傷隨時可能死亡的,至少也要附個三成,若非自己白目深入危險環境的,在考慮對方的財力以後,可以考慮全額減免,但屢次動用救援者,必須加重付費,像是,每次颱風天還故意去爬山、採筍、釣魚等等,屢次濫用資源,那就逐次加重費用,這無上限,可超過所動用資源的金額。...<div class='locked'><em>瀏覽完整內容,請先 <a href='member.php?mod=register'>註冊</a> 或 <a href='javascript:;' onclick="lsSubmit()">登入會員</a></em></div>

long540915 發表於 2017-9-29 05:31 PM

我認為搜救資源應該運用在天災急需救助的時刻比較洽當,
畢竟國家花大筆費用去訓練救難人才跟購買救難器材,
那些都是花納稅人的錢財,一點都不容許輕忽跟浪費,
天災是無可避免的,但是明知有天災卻偏向災地遊走,
那真是十分不可取的行為跟不良的示範,
就如明知有強烈颱風來襲,卻好奇到海邊觀浪潮,甚至還下水沖浪過癮,
還有人在強颱過境上山溯溪甚至到沙洲去野釣,
如此不但只為一己之私,逞一時之快,
往往會造成無法挽回的悲劇,
為了個人的私慾輕者浪費公帑,重者還會陷救難人員於危難之中,
所以我認為這樣的人必須為社會大眾致歉跟負責,
負擔所有的花費,以上是個人見解僅供參考~~...<div class='locked'><em>瀏覽完整內容,請先 <a href='member.php?mod=register'>註冊</a> 或 <a href='javascript:;' onclick="lsSubmit()">登入會員</a></em></div><br><br><br><br><br><div></div>

maymaytwotwo 發表於 2017-9-29 05:58 PM

我的學長去秀姑巒山登山, 發生了不幸事件..
我們集資請海鷗部隊派直升機搜尋
我的學長, 他是位上尉上尉軍官, 就這樣子在人間消失了, 連屍體都沒找到..
是誰說不用付錢? 當然要付錢, 只是新聞報導不提錢的事情,
動了山青救援, 誰說不用給錢, 沒給錢救援人員他們喝西北風過日子嗎?
再說了, 沒有人規定山青一定要去救援, 他們沒那義務, 也沒讓國家給錢過,
怎麼把那些事情跟都市裡頭請救護車運送病人相同對待?...<div class='locked'><em>瀏覽完整內容,請先 <a href='member.php?mod=register'>註冊</a> 或 <a href='javascript:;' onclick="lsSubmit()">登入會員</a></em></div>

babyloveqd 發表於 2017-9-29 10:14 PM

當然,使用者付費,搜救人員也是人而且搜救工作有一定的風險存在

Chija2695 發表於 2018-8-27 06:45 PM

當然是應該~不過就我們官員喜歡貪錢跟濫用的習慣~
他們應該無所謂而且他們自己也是常常濫用~
所以這是不可能有解的~

goodbyemy 發表於 2018-8-27 10:25 PM

應該要收取
因為等於是自己的僥倖心態而陷入危險中
憑什麼要全民來幫你負擔搜救的費用
簡直是自私的浪費社會成本

qaws328 發表於 2018-8-28 06:02 AM

我覺得在某些危險活動有用到搜救資源的人
不管有沒有濫用都要付錢,貴一點就分期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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